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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北市流程通過後首例DSED案例分享

First DSED Case in Taipei City After Process Approval - Case Sharing
▎一、前言
頑固型VF在院前一直是難解的問題,除了持續去顫及給予抗心律不整藥物外,2022年NEJM一篇研究提供了另一種做法,即DSED(Double sequential external defibrillation),該RCT研究比較常規去顫、DSED及VC(Vector change)3種去顫策略下對病人預後的影響,其中DSED在該研究中被證明相較於傳統的去顫策略讓患者有更佳的預後;今年臺北市開始規畫將DSED納入常規流程,並於9月開始於本分隊試辦;臺北市適用DSED的條件為:1.成人OHCA頑固性VF,且已至少去顫3次後仍呈現VF的患者,2.為雙軌出勤(B+A或A+A)且至少有1臺具備手動去顫功能的去顫器;排除條件為:1.創傷OHCA、2.DNR病人、3.3次電擊內VF終止、4.溺水、上吊、低體溫、懷疑藥物過量等特殊患者;初始心律為pVT的患者目前則尚未納入;且在正式開始試辦前已於常訓中向附近可能配合的一般分隊講解關於DSED的操作方式,本案例為流程實施後本市第一例實施DSED患者且預後良好,望藉分享勤務過程使後續流程修訂及訓練有所幫助。
▎二、案例介紹
(一)派遣日期及時間:民國114年9月15日早上
(二)派遣原因:急病OHCA
(三)派遣等級:雙軌派遣
(四)派遣分隊:第一到達分隊+支援分隊
(五)現場狀況:據目擊民眾表示患者坐在路邊椅子上休息時突然倒下,無法取得病史及其他資訊;支援高救隊到達現場時第一到達分隊已完成I-gel置入,一般分隊同仁交接患者為目擊倒地且有旁觀者CPR,初始心律為VF並已連續去顫3次,距離下次分析約仍有50秒,故Leader決定執行DSED並重新分配任務,給藥手嘗試建立IV,由高救隊通氣手負責與一般分隊同仁將背部及胸前貼片貼上後AED剛好進入分析,第一次準備進行DSED時因充電較晚導致2次去顫間隔約5秒,第二循環期間做搬運準備並接上BVM help監測,準備進行搬運及建立IV期間進入第二次分析,本次約於10秒前預充電並順利完成DSED;因患者血管較脆IV建立失敗,考量本案患者符合ECPR條件故決定盡速送醫未再嘗試IO,架設LUCAS途中進入第三次分析,本次預充電時間仍不足導致2次去顫間有約4至5秒間隔Zoll X電量4格,200J充電期間約8秒);去顫結束即將患者搬運上車,在搬運途中曾進入分析1次但考量人員及患者安全無法放下,故直接上車通報醫院準備急救及啟動ECPR;運送途中第一次分析仍為VF,本次Zoll X提前約15秒充電方完成1秒內2次去顫,運送中第二次分析心律即改變為PEA,到院交接完畢患者ROSC並接上ECMO前往導管室,患者後續診斷為RCA MI,並於10月11日康復出院(CPC1)。
▎三、時間序(支援分隊到達開始)
▎四、討論
儘管在前述研究案中,接受DSED的患者相較於VC或傳統去顫策略有較高的ROSC機率及較好神經學預後,但在2025年ACLS更新中仍表示目前的證據無法確認DSED在治療中的效果,僅提到或許對某些案件有用可以嘗試(class 2b);故在治療頑固性VF或pVT的患者時,仍應盡可能建立給藥途徑並給予Epinephrine及Amiodarone;而本案件DSED在操作時由於未能及時預充電,除導致CPR中斷外,DSED要求的2次連續電擊的時間亦被拉長,儘管在前述研究案中提到電擊間的時間差僅是為了避免機器損壞,但對病人有無其他影響則尚無其他資料;綜上所述,對於未來可能將DSED納入正式流程,在操作上提供以下建議:
(一)BLS仍是最重要的,切勿為了操作DSED延遲CPR。
(二)操作前務必確認團隊成員皆了解接下來的操作。
(三)頑固性VF/pVT給藥的位階仍在DSED之上,仍應盡可能建立給藥途徑。(四)務必熟悉所屬手動電擊器的充電時間並在每次操作時提前充電。
檔案下載 - 救護天地-臺北市流程通過後首例DSED案例分享.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