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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北市召開防制縱火協調會 打造安居城市

New Taipei City Convenes an Arson Prevention Coordination Summit to Cultivate a Resilient and Secure Urban Environment

縱火案的發生時有所聞,不論在住宅、公共場所或交通運輸工具等,往往造成人命傷亡及財物損失。而深究縱火犯之犯罪動機,包含財務糾紛、不滿現狀、與人爭執結怨、生活不如意、久病厭世、酒精藥物失控或勒索報復等因素型態甚廣。新北市政府除由消防局針對列管場所定期實施消防安全檢查外,於接獲火災報案後,若發現有疑似縱火情事,亦即刻啟動檢警消縱火聯防機制,與檢警機關密切分工合作、有效執行火災勘察鑑識工作,且邀集相關局處召開防制縱火協調會,研商精進防制措施,共同遏止縱火案發生。

新北市113年防制縱火協調會於11月28日(星期四)14時30分於消防局10樓會議室舉行,消防局陳副局長國忠主持,警察局、教育局、衛生局及社會局等機關代表與會(圖1、圖2),本次針對113年1至10月縱火案件進行特性分析,結果如下:

*縱火件數:新北市113年1月1日至10月31日共發生1,383件火災,其中縱火案件40件,約占所有案件2.89%。

*傷亡情形:造成1人死亡,2人受傷。

*縱火對象:房屋25件、車輛6件、其他9件。

*縱火區域:好發於三重、板橋、新莊等都會型地區(佔42.5%)。

*縱火時段:以深夜(0-6時)17件,佔42.5%最高;夜間(18-24時)10件(佔25%)次之。

*縱火手法:以明火33件(佔82.5%)最多。

*縱火犯嫌:以男性、青壯年(18至65歲)為主。

*縱火動機:以精神異常及感情糾紛13件(佔32.5%)最多。

新北市政府縱火防制措施之業管機關及執行事項如下:

▎消防局

*遇縱火案件立即通知警察局刑事鑑識中心(偵查隊、派出所員警)會同勘察,於第一時間針對火場封鎖保全、調閱監視錄影設備或關係人車資料等情資蒐集,共同進行犯罪偵查工作。

*遇有特殊、重要場所或造成重大人命傷亡之縱火案件,由警察局或轄區分局報請當地地方法院檢察署,指派檢察官到場指揮,並召開縱火偵查專案會議。

*轄內發生連續性縱火案件時,分析縱火手法、地區及時段,並製作斑點圖,提供警察局規劃編排便衣機動巡邏勤務,列為守望治安重點。

*如遇無特定犯嫌之縱火案件,由轄區分隊編排縱火巡邏勤務。

*對於相關機關局處每月函送縱火案件資料統計分析,辦理後續列管及權責作業。

圖2、消防局報告113 年1 至10 月縱火案件特性分析

▎警察局

*縱火案偵辦:警察局依消防局檢送之「縱火案件資料統計分析表」進行調查,彙整表列案件偵辦進度及移送情形函復消防局。

-*縱火犯查訪:依據警察職權行使法及治安顧慮人口查訪

辦法,轄內公共危險放火罪移送之犯嫌均會列冊管制,並由派出所警勤區員警每月定期前往查訪,有高再犯之虞者會由偵查隊刑責區員警會同前往。

▎教育局

*校園法治教育:要求各級學校實施法律常識宣導教育,使學生了解相關刑責、危害嚴重性,導正其偏差觀念及行為,預防學生發生玩火及縱火情事。

*學生輔導追蹤:依新北市政府「住宅防火對策3.0中程計畫」,由消防局提供涉縱火案件之學生相關資料,據以建置清冊與輔導追蹤。

▎社會局

*弱勢照顧:針對本市火災意外傷亡民眾,依照「新北市政府社會局辦理災害及重大突發災難事件慰問處理原則」發放慰問金,提供受災戶關懷及必要之協助。

*收容安置:對於受災民眾評估短期安置收容,開設收容處所或安排簽約旅館,安置結束後協助民眾返家。

▎衛生局

*訪視關懷:依據消防局每月提供縱火案件資料統計分析名冊,經勾稽倘為精神追蹤照護個案,會通知所屬單位訪員進行關懷訪視並轉為1級照護追蹤(2周內訪視第一次,之後1個月1次,會依個案複雜狀況做訪視頻次密集度調整)。

*結案評估:若個案死亡、入監達1個月以上、遷出其他縣市或經督導會議決議則評估結案。

縱火案件的發生不單只是治安問題,更是一個複雜的社會結構憂慮,新北市召開縱火防制協調會已長達20年,會議目的不僅為逮捕縱火犯,進而解決治安問題,更是強化市府各權責機關之橫向溝通聯繫的重要平台,希望藉由會議,分析當年度縱火案件特性,並針對重大縱火死亡事故或連續縱火案件等深入探討研究,以精進防制縱火相關措施對策,消防局將本於維護市民生命及財產安全,打造安居城市之目的,持續肩負防制縱火之重任。

檔案下載 - 消防二三事-新北市召開防制縱火協調會 打造安居城市.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