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北市大專院校實驗室危害性化學品聯合檢查
Joint Inspection of Hazardous Chemicals in University Laboratories in Taipei City
2024-06-30
大專院校化學實驗室意外案例時有所聞,鑑於此類實驗室雖非大量存放化學物質場所,然實驗種類千變萬化,不似一般公共危險物品運作場所已設定製程可預判反應過程及產物,化學實驗室具有較高的結果不確定性及不可控性,為強化本市各大專院校化學實驗室安全管理,臺北市政府消防局於113年3月22日辦理大專院校等學術研究機構化學實驗室聯合檢查,邀集教育部、環保局及勞檢處等單位,抽查國立臺灣大學、臺灣科技大學及臺灣師範大學等3校之化學實驗室。
有關檢查結果涉及消防安全部分均符合規定,惟為強化實驗室安全管理,本局彙整各單位建議事項如下:
一、緊急連絡人聯絡方式建議採用行動電話號碼,俾利災時及時聯繫。
二、依化學藥品特性,選擇不會腐蝕或產生裂縫之容器收納試藥,並應定期檢視容器完整性。
三、消防防護計畫及實驗室平面圖應標示GHS危害分類等可輕易識別圖示,如有毒性、爆炸性、腐蝕性、助燃及易燃性等標示,以確保事故處置應變人員安全。
四、實驗室各出入口均應有可供緊急應變及救災使用之相關圖資及聯絡資訊。
五、實驗室應由專人定期自主檢查及辦理防災演練,以強化緊急應變能力。
六、化學實驗室平面圖有關危害資訊及緊急應變注意事項部分,由各校環境安全衛生中心統籌規劃圖資格式,提升資訊一致性及連續性,俾利搶救人員災時迅速判斷相對位置及重點防護對象。
化學實驗是研究與工業生產的基礎,缺乏管理及制度的化學實驗室除了無法產出良好的研究成果外,亦是對學生及從業人員生命安全不負責任的表現,為提升是類場所的風險管理認知,強化防救災意識,故提供本市作法供參,冀起拋磚引玉之效,增強對相關場所安全管理的重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