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明連假火警救援實錄
臺北市政府消防局救災救護指揮中心於112年4月4日凌晨1時30分接獲民眾報案,陽明山北投區○○路○○巷○○弄○○號發生火警,指揮中心立即派遣轄區陽明山分隊前往搶救。趕往途中指揮中心以無線電通知:現場為5層樓公寓且有大量火舌濃煙冒出,遂主動提升為3級火警並派遣雲梯車、救護車等各式救災車輛前往搶救,計出動指揮車3輛、救災車12輛、救護車2輛及消防人員28名,並同步通報台電公司、陽明山瓦斯公司、自來水處及警察局等單位到場協助相關搶救作業。
現場為地上5層(含頂加蓋1層),地下1層RC建築物,住宅用途,有火舌及大量濃煙冒出,預估初期燃燒面積約10平方公尺。初期指揮官確認無人員受困後,隨即疏散民眾15人,同時組成搜救小組執行搜救任務,並出水3線攻擊火點;再者成立緊急救援小組 (Rapid Intervention Team)RIT於現場待命,提升消防人員之救災安全,並由後續到達之同仁使用排煙機及照明設備,於災害現場濃煙處進行通風排煙任務,以利搜索行動。不刻,第四大隊長抵達,迅速掌握所有救災戰術後指揮權轉移,以無線電通知各單位以人命搜救為首要任務,並指示救護人員對於疏散的民眾,逐一詳細評估生命徵象。歷經30分鐘搶救,火勢得以順利控制並成功撲滅火勢,圓滿完成此次任務。依火災出動觀察紀錄表及物品損失估算調查表紀錄,燃燒面積約10平方公尺,財物損失金額約2萬元,至於詳細起火原因,則由消防局火災調查科調查中。
據報案者描述突然聽聞爆炸聲,出門查看驚覺對面1樓有燃燒情形,隨即大喊有火災快逃;同時屋主亦聽到爆炸聲後,立即喚醒屋內其餘3名親友迅速逃離現場,並撥打119求援,後則使用滅火器嘗試初期滅火,但並未成功阻絕火勢。
此次搶救案件困難點在於發生地點為狹小道內,道路2側及轉角停車,消防車組不易直接抵達現場,而且火警發生於凌晨時間,現場堆疊大量易燃物,及巷道內停放眾多汽、機車,若不慎延燒致可能產生大量濃煙造成火勢擴大延燒,影響住戶逃生和增加現場搶救部署之困難。優點其1為現場為窄巷且火勢猛烈,指揮官優先以人命搜救為首要目標,且以實施侷限火勢及通風排煙等戰術,成功延長民眾逃生時間;優點其2為初期到達車組於第1時間迅速占據消防栓,得以保持水線水源供應不斷;優點其3為現場濃煙密佈,指揮官於第一時間於各面向部署水線且救災人員仍不畏高溫佈線進行搶救,有效防止火勢向其他隔間及對外延燒,迅速成功阻絕火勢擴大延燒,所幸燃燒時發出巨大聲響,民眾僥倖可及時離開危險場所且逃出屋內避難,實屬為此次火警搶救成功之最大幸運因素,不僅充分展現消防人員訓練成果及平時防火宣導教育民眾避難之收效,亦將民眾財產損失降到最低。
臺北市政府消防局呼籲民眾應自行購置裝設住宅用火災警報器於各寢室、廚房、樓梯及走廊,以防護每個空間安全,並每月自行檢測功能是否正常;再者,應熟悉住家內逃生路線,逃生時選擇適當之逃生路線,而逃生路徑也必須要保持通暢,避免堆積雜物等物品,以利順利逃生;最後,民眾於廚房烹煮時應有「人離火滅」之觀念,養成火源使用完畢隨時關閉瓦斯爐火習慣,發現火災時,應大聲喊失火了並撥打119通報消防局,火勢過大無法自行滅火時,切勿持續嘗試且趕快逃跑,以確保自身安全。
